县档案馆的主要职能是: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 国档案法》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、政策,对全县档 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,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 组织实施。依法指导监督、检查、协调县直机关、党派、团 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,查出档案违法案 件,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,组织 开展全县档案学术、宣传、教育培训等活动,研究应用现代 化科学技术管理保护档案。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,负责接 受、收集和保管县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资 料,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秘 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,并开发档案信 息资源,研究提出全县档案价值的鉴定原则、销毁标准,参 与编史修志和其他历史研究工作,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 业发展提供服务。